12月30日,濮阳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省级验收反馈会召开,会议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臣林主持,市政府办副调研员南银成、市推进相关人员、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相关技术单位工作人员等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反馈会上,省国土资源厅沈辉处长阐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介绍了此次省级验收的主要程序。专家验收组组长冯伍法进行了意见反馈,宣读了我市各县(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省级验收意见,认定我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并率先通过省级验收。南银成代表市政府作表态发言时要求,各县(区)要以此次省级验收为契机,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列出整改台账,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质量。


从12月27日开始,省国土资源厅专家验收组一行9人,先后对我市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台前县、华龙区和开发区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汇报、实地核查、资料查验等方式,一致认为我市各县(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调查程序合法、确权依据充分、地籍测量准确、数据库建设完善,一致同意我市所辖县(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省级验收。这也是自今年4月份我市范县在全省率先通过验收后取得的又一重大成绩,我市在2013年率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再次成为全省第一个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过省级验收的地市,在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